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是公司快速发展的一年,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公司监
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
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
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15年度公司监事
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
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签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标的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浙江永贵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0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0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10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
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
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情况良好。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翊腾电子科技(昆山)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公司以
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事项正在按计划稳步
推进。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
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与宁波佳明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佳明”)
签署了《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佳明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协
议》,宁波佳明原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宁波佳明增资750万元,
认购新增的86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后宁波佳明名称变更为宁波永贵佳明测控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佳明”),注册资本增加至286万元,公司持有永贵
佳明30%的股份。
公司于2015年5月与深圳市金立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诚”)、
自然人温立等方签署了《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温立、辛华、姬智功、彭
旭、衣清毅、王波关于深圳市金立诚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同意
按照协议内容将金立诚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共出资2744万元,股权转让
完成后公司持有金立诚49%的股份。
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参股大连新公司,出资
2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比例24%。 2015年8月3日,该参股公司取得了由大连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大连东方时代轨道交通装备有
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8月3日,注册资本850万元,经营范围:铁路机车、动
车、地铁车辆配件生产、检修及代理销售;铁路、船舶柴油机配件生产、检修及
代理销售;机车配件的设计及技术咨询;国内一般贸易。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
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公司在
日常运转中严把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切实
做到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证券法务部负
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9、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
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
缺陷。内控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
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
保障。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营。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三、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6年度监事会的工
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