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账款的历史构成、
回款情况、坏账核销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应
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计提范围及比例等会计估计进行变
更,具体方案如下:
1.应收款项坏账计提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对公司合并范围以外的所有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对实际控
制人合并范围以内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前对员工备用金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不再对员工备用金计提坏账准
备。
2.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情况
账龄 变更前计提比例(%) 变更后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2 5
1-2年 5 10
2-3年 20 50
3-4年 50 80
4-5年 50 90
5年以上 50 100
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为更加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应收账款的历史构成、回款情况、坏账核销情况,
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以内的应收款项及员工备用金回收难度系数小,风险较低,
回款情况良好,故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以外的应收款项回收
具有一定难度,且账龄越长,回收风险越高。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应收款
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计提范围及比例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6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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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
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预计对公司2016年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10%。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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