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14号)。
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进
行了公告。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
进行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
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承诺
1、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承诺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
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亚太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
购对象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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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责任。
2、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亚太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认购对象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对象承诺
1、发行对象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承诺
华富资管-富鼎6号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
结构化安排。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的承诺
(1)本人与亚太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主要股东(指持有亚太药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
(2)本人资产情况良好,系《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备认购资管计
划份额的资格及能力,本人认购资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本人的自
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本人对该等资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接受亚太药业、亚太药业控股股东、亚太药业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3)本人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亚太药业取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后,发行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之前,及
时、足额将本人用于投资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
认购资金缴付至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内,并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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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违反《资产管理合同》的情形(如有),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4)本人承诺在资管计划认购的亚太药业股票之锁定期(锁定
期指自亚太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资管计划之份额或以其他方式退出该产品。
(5)资管计划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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