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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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14号)。

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进

行了公告。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

进行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

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承诺

1、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承诺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

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亚太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

购对象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1

律责任。

2、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亚太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认购对象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对象承诺

1、发行对象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承诺

华富资管-富鼎6号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

结构化安排。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的承诺

(1)本人与亚太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主要股东(指持有亚太药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

(2)本人资产情况良好,系《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备认购资管计

划份额的资格及能力,本人认购资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本人的自

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本人对该等资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接受亚太药业、亚太药业控股股东、亚太药业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3)本人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亚太药业取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后,发行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之前,及

时、足额将本人用于投资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

认购资金缴付至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内,并愿

2

就违反《资产管理合同》的情形(如有),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4)本人承诺在资管计划认购的亚太药业股票之锁定期(锁定

期指自亚太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资管计划之份额或以其他方式退出该产品。

(5)资管计划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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