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使
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
的整改情况如下:
1、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上市
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上市字[2012]71 号),要求公司就相关事
项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根据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如下:
(1)公司年报披露,由于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已建设募投项目“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 5,800 万支生产线项
目”面临重大升级改造,且需要重新通过认证。请说明该项目面临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能否达到新版 GMP 认证技术要求和时限要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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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应对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同时提醒公司在实施该募投项目过程中,
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2010 年底,公司及时根据欧盟标准及新版 GMP 规范征求
意见稿对“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 5,800 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设计标准
进行调整,包括对生产区域重新设计、公用系统升级、设备重新选型
等,以及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资金缺口,并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该项目在建设前已按照新版 GMP
的要求进行设计调整,故无需进行重大升级改造;且因该项目为新建
项目,是首次申请认证,不存在重新认证的情形。该项目面临的主要
风险为,由于该项目为公司首次按照新版 GMP 申请认证,存在首次认
证不通过、需整改后重新申请认证的风险。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土建和设备安装。
为确保顺利通过新版 GMP 验收,该项目仍在根据新版 GMP 的要求在进
行系统调试和确认,公司预计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系统调试,
并及时申请新版 GMP 验收,力争项目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投产。
在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公司 2010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
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201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进
展的议案》;2012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已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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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进行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取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药品 GMP 证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建年产冻干粉针剂 5,800 万支生产线项目”已通过 GMP 认证,并已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公告(公告编号:2012-043)。
(2)公司年报披露,两个募投项目“新建年产粉针剂 8,500 万
支生产线项目”和“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 6.2 亿粒生产线项目”因仓
库扩建,挤占了原规划用地,无法在现有厂区实施。公司正准备新购
土地另行规划建设。请说明上述情况是否属于募投项目变更,公司是
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募投项目“新建年产粉针剂 8,500 万支
生产线项目”和“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 6.2 亿粒生产线项目”由于公
司购置土地事项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将延期,但不存在终止
实施情况。公司计划在上述项目实施前对该两项目重新进行论证,确
保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展的公告》,对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投资额度及利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对
“新建年产粉针剂 8,500 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设计标准进行提高,并
相应将建设期延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扩建年产头孢类胶囊 6.2 亿粒生产线项目并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尚未开工,因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研发
和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了有效控制项目运营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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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使用,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3)公司年报披露,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亚太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截至 2011 年末已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占总股本的近 18%。请说明亚太集团 2011 年底的财务状况和
现金流量,并结合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说明公司《防范大股东资金占
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回复:2011 年末,亚太集团总资产额为 268,721.88 万元,较上
年度末增加 20.03%;负债总额为 108,405.69 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
63.26%;所有者权益为 160,316.19 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 1.8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 124,397.82 万元。
2011 年度,亚太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43,107.68 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 4.32%;实现营业总额 5,395.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0%;
实现净利润 4,730.6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5%。
2011 年度,亚太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61.37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32.47 万元,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 8,238.47 万元。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已于 2008 年 7 月
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
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4)公司年报披露,2011 年销售费用同比上涨 50%,主要系差
旅费上涨。请结合销售模式说明差旅费上涨的真实性和原因。
回复:随着新医改方案的推进,基层医疗市场将逐渐扩容和规范,
深度分销将逐渐成为基层医疗市场的主流营销模式。2011 年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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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通过在优势区域自建终端队伍和在其他区域联合代理商共同运作,
对销售体系和销售渠道进行重新梳理,逐步推动传统服务于医药商业
公司的销售网络向服务于终端医疗机构的销售网络转型。由于公司业
务员已覆盖到全国 30 个省、市、自治区,业务员报销的差旅费与其
分管的区域、药品品种、销售业绩、二级业务人员人数及市场拓展情
况等相匹配,且报销费用的实际发生内容合理。
(5)据了解,公司销售折让采用红字发票抵减收入和列支销售
费用两种方式,请结合业务模式说明采用两种方式的原因,并说明两
种折让方式是否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回复: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根据客户全年采购
金额,给予一定的折扣或者返利。公司于年度结束后,汇总各客户采
购情况,与各客户就当年折扣或返利的具体金额进行协商,因此公司
在销售当年无法估计折让的具体金额,因此公司将经双方确认后的折
扣或返利计入收到当期的报表。在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状况下,公司此
种会计处理方式,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公司销售折让采用红字发票抵减收入或者列支销售费用是根据
客户的选择确定。采取两种折让方式的区别在于,列支销售费用比采
用红字发票抵减收入多缴纳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6)据了解,公司 2011 年度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销售额达 3,100
多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0%,且全部销售给杭州凯仑医药股份公司。
请说明原因。
回复:公司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分普通型和含专用溶剂两种剂型。
根据 2010 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基层医疗机构),公司注射用
泮托拉唑钠(含专用溶剂)中标价为 33.36 元。
公司指定杭州凯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含专用溶剂)的配送机构,并以 32.25 元/瓶全部销售给杭州凯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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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2011 年度,公司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销售
总额 3,100 多万元,其中销售给杭州凯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 2,818
多万元,销售收入呈大幅增长。
2、201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亚太药业年报关注事项》。根据《亚太药业年报关注事项》的要求,
公司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年报营业收入 3.16 亿元,下降 24.81%;净利润-2,572 万
元,下降 158.72%。收入同比下降近 1 亿元,毛利率下降 9.42%。而
2013 年 1 季度收入 7,256 万元,下降 25.91%;净利润-448.68 万元,
下降 200%,半年报预计-950~-650 万元。2013 年公司业绩未有明显
好转。若毒胶囊事件影响持续,2013 年公司业绩仍不乐观。公司对
业绩提升有何举措?
回复:针对业绩亏损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提升公司业
绩,力争实现扭亏为盈:
1)加快研发投入,做好现有产品的二次研发,通过提升产品质
量标准、改良工艺等措施和手段提高产品的品质;
2)通过积极营销,逐步收复胶囊剂产品在药品流通市场的份额;
3)推进市场营销模式的转型,积极参与并做好各省的招投标工
作,争取实现中标产品的“优质优价”,并通过对中标产品医院市场
的深度开发,逐步扩大高端市场的覆盖率;
4)做好公司独家品种复方雌二醇贴片的市场推广及宣传,力争
尽早产生效益;
5)通过精益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现降本增
效。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法人公司:亚太集团和亚太房地产
累计已质押公司股份 10,162.7 万股,占其持有股份 85.49%。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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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的资金状况及风险。
回复: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控制的两家法人企业质押情况如
下:
质押数量 融资额
序号 质押单位 质权人名称 质押用途
(股)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 亚太集团 8,177,000 流动资金贷款 4,000
司绍兴县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2 亚太集团 5,3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3,000
兴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3 亚太集团 2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7,000
兴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4 亚太集团 25,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10,000
兴越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5 亚太集团 22,950,000 流动资金贷款 8,000
兴市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 亚太房地产 7,2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3,000
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7 亚太房地产 13,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4,700
司绍兴县支行
合计 101,627,000 - - 39,700
实际控制人采取质押公司股权进行融资的原因是:实际控制人所
控制的亚太房地产拥有浙江绍兴中国轻纺城坯布交易市场的全部产
权,亚太房地产计划对该市场进行原地重建,原有市场需要进行拆除,
市场所属的房屋产权证明已全部收回注销,亚太集团和亚太房地产进
行正常融资的抵押物已不存在,故亚太集团和亚太房地产采取抵押公
司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金状况安全可控,
不存在重大风险。
(3)公司存在票据结算行为,票据期末数 2,990 万元,但货币
资金附注中未披露票据保证金,且亦未披露定期存款,但公司同时披
露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49%,原因系定期存款收到利息较多所致。请说
明存在矛盾的原因。
回复:应付票据期末数 2,990 万元,保证金比例为 40%即 1,196
万元,期末其他货币资金 1,196 万元全部为票据保证金,已在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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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中披露。
公司定期存款系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费用明细如下(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同比
利息支出 3,058,109.63 2,927,214.25 4.47%
减:利息收入 8,147,989.14 6,575,203.62 23.92%
汇兑损益 172,229.86 178,217.02 -3.36%
手续费 89,426.13 233,010.37 -61.62%
财务费用合计 -4,828,223.52 -3,236,761.98 -49.17%
从上表分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期收
到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利息收入与存款的时点和利率的波动有关。
例如公司交通银行轻纺城支行于 2010 年 3 月存入一笔 7,604.12 万元
1 年期定期存款,适用存款利率为 2.25%,2011 年 3 月到期时取得利
息收入 171.26 万元;公司将该笔 7,604.12 万元续存 1 年,适用存款
利率为 3%,2012 年 3 月到期时取得利息收入 233.68 万元,利息收入
增加 62.42 万元。
(4)原材料在成本中的占比下降 5.54%,其中抗生素类下降 12%,
原因是什么?分产品:非抗生素类毛利率同比下降 23.05%;分地区:
境外毛利率为-36.31%,同比下降 22.94%。请说明上述毛利率大幅下
降的原因。
回复:2012 年公司原材料成本占比下降 5.54%,其中抗生素类下
降 12%,主要因胶囊剂事件影响,公司抗生素类胶囊暂停生产,产能
利用率的下降导致工资、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比重上升,从而原材料
比重下降。
2012 年非抗生素毛利率同比下降 23.05%,主要系 2012 年泮托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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唑钠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2012 年外销毛利率为-36.31%,主要因原料药产品去甲基阿奇霉
素的成本大于收入,而该产品是上期新项目,生产不稳定,生产成本
等较高,本期企业生产和外销发生较少,故导致成本大于收入。
(5)应收账款中披露“客户二”存在账龄 1-2 年的余额 307 万
元,请说明原因、是否存在纠纷、回收是否存在难度,以及对该客户
2012 年的全年销售量。
回复:应收账款中披露的“客户二”为徐州市华轩医药有限公司,
其 2012 年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1-2 年应收账款余额
徐州市华轩医药有限公司 303,534.00 元 3,070,170.00 元
公司 2012 年度对徐州市华轩医药有限公司全年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品名 数量 金额
徐州市华轩医药有限公司 头孢曲松钠 415,800 支 303,534.00 元
公司 2012 年度对该单位实现销售收入 303,534.00 元,回款
219,000.00 元。2012 年度,因医药流通领域加速整合,导致中小医
药流通企业面临经营压力,该单位出现回款缓慢的情况,针对该现象,
公司财务和销售部门已及时进行预警,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催讨。
3、2013 年 9 月 23 日-25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检查,并下发了《年报现场检查反馈意见》,公司就浙江证监
局检查后下发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并逐项加以落实。相关整
改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制度建设存在不足。公司制度存在缺失,目前尚未按
照相关规定建立《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公司制度更新不及时,《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尚未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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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修订。
回复:公司将不断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和完善公
司各方面的内控制度,并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和实施,进
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改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并制订了《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
(2)公司投资者接待工作有待加强。公司未要求来访者事先提
供书面提纲,与《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证监上市字[2009]134 号)的规定不符。
回复: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要求,明确了投资
者现场调研的接待流程,实行预约制度,每次接待来访投资者前都要
求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的邮箱提供书面调研提纲,并签署《承诺书》,
上述调研提纲均保存在公司邮箱里,未打印并装订在投资者关系管理
档案中。公司将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好投资者接待档案
的按时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公司内部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归还亚太集团的 4000 万暂
借款未见总经理黄森春的审批,亦未见该事项的总经理办公会议记
录,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严格把控内部控制的
关键风险点。
回复: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申请严格按
照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支付手续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签
字流程审批。
同时,公司加强了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财务部门严格
把关,杜绝支付签字空缺、审批不完整的资金申请。
(4)“销售费用——销售折让”报表列示有误。2012 年该事项
发生额为 266 万元,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的《经销商销售回款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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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规定,若完成最低回款目标,公司将回款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渠道
配送费支付给经销商。在财务核算上,该等款项应冲销“营业收入”,
但公司列示于“销售费用”。
回复:公司报表项目销售费用中列示的销售折让具有以下特征:
1)该销售折让由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商销售回款协议》
规定,若完成最低回款目标,公司将回款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渠道配
送费”支付给经销商。
2)该费用由经销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不能抵扣进项)
给公司,而不是由公司在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单列一行“销售
折扣”或单独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
3)公司支付该款项时,不是直接冲抵经销商货款,而是单独将
此款项支付给经销商。
此类业务在目前的会计实务中存在多种处理方式,公司根据自身
实际状况,倾向于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主要理由是:
公司将销售折让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与税法要求一致(税法规定销
售额和折扣额需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才可按折扣后的余
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则会计核算和
税务申报在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上将经常产生永久性差异,且不能按具
体的产品品种冲减相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给实务操作带来不便。
(5)存货明细项目列示有误。2012 年末“低值易耗品”58 万元
和“包装物”733 万元,根据年报附注披露要求应分别列示,但年报
附注中合并披露为“周转材料”791 万元。
回复:公司已按照年报附注的披露要求在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
注中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分别列示存货的明细。
(6)“长期待摊费用”相关的会计政策未披露。未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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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进行披露。
回复: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在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
披露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等会计政策。
4、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230
号):“2015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公司股票
自当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6 月 4 日,你公司披露《重大事项进展
公告》称,该事项与收购资产有关。截至 2015 年 6 月 10 日,你公司
股票停牌时间已达 30 个交易日,先后五次以该事项处于筹划阶段、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由申请延期复牌,但均未在承诺的预计停牌期限
届满前提交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申
请股票复牌。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说明所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的进
展情况、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在 2015
年 6 月 12 日前就上述事项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同时抄报浙江
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请你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尽快申
请股票复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
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就该关注函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15 年 4 月 27 日晚,公司与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就收购事项达
成初步一致意见,考虑到参与本次收购事项的人员较多,预计难以保
密,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合理,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
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开市前及时申请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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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为境外股权架构的公司,其在境内拥有多家公
司,涵盖业务范围较广,因此,公司在申请停牌后,尚涉及标的公司
管理层股东与境外股东的沟通与协调,公司及标的公司与相关监管部
门的沟通与协调;同时,标的公司范围内还涉及部分资产的剥离,公
司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也较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此外,公
司仍需与资产收购的交易方商谈有关收购资产的收购范围调整、股权
架构调整等相关事宜,并就资产收购方案进行讨论和论证,暂无法确
认本次收购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收购资产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以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同时,
公司将加快推进该资产收购事项,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时、认真、充分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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