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茂业通信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6—14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将公司住所(注册地址)迁至深圳市及修订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议案未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2:00 时;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1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2 月 2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阳路 200 号秦皇岛丽都国际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宏董事长。
6、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再次公告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 6 人,代表股份数量 396,172,69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3.711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2,716,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36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的提案,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关于将公司住所(注册地址)迁至深圳市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以特别决议表决,未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赞成票,未得到
通过。
(二)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的结果:
审议《关于将公司住所(注册地址)迁至深圳市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的表决
结果:同意股份 208,905,7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719%;反对股
份 13,677,9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90%;弃权股份 176,305,2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9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方、王鑫磊。
3、法律意见结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将公司住所(注册地址) 迁至深圳市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未获通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