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6-010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 日
9:30 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 23 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亲自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林女士主
持,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意隆;股票代码:
002209)自2015年11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12月2日,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
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拟向第三方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拟收购的资产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资产,初步判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无需经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事前审批。目前,
交易双方正在就重组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关谈判。
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签署了框架性协议,并与各有关方积
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包括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国
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进场,启动了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并根据实际
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等。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少每
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原计划争取不晚于2016年2月
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由于此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调整方式较为复杂,审计、评估
等相关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商
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2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三个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否决该项
议案,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参见2016年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独立意见》。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6-011)。
二、备查文件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