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6-002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
东方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拟转让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 2015-049 号《关于控股
股东拟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2 月 1 日收市之后,中色东方公司通知本公司,本次股
权转让系控股权转让,并将采取公开征集方式进行,还可能涉及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等后续安排,且中色东方公司已将本次股权转让方
案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第 19 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文件,
本次拟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
施。上述事项涉及控股权的转让,还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后
续安排,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全体投资者
权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 日上午
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股票将在相关事
项确定后公告并复牌。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
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