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 A (B) 公告编号:2016-10 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礼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聘请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 司 拟 进 行 向 CNAC INTERNATIONAL PTE LTD. 和 KOOR
INDUSTRIES LTD.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其 合 计 持 有 的 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的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并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
财务顾问及配套募集资金的保荐承销机构;聘请北京市环球律师
事务所、以色列 GKH 律师事务所及巴西 Sauto Correa 律师事务
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
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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