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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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3),披露了公司第二大股东章锋先生和第三大股东邢文飚先生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

于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6】第

12 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现根据《监管关注函》的要求,公

司对《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进行补充如下:

1、公司 2015 年业绩预告显示,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

为 300-800 万元。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业绩成长性、盈

利水平、主营业务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补充披露并充分说明上述高比例送转

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的具体依据和合理性,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

产生的影响。

一、公司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的说明

海联讯是一家从事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充分

利用多年的项目经验沉淀与客户积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根据国

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的发展计划,2011 年至 2015 年为智能电网全面建设阶

段,重点是加快特高压电网和城乡配电网建设,初步形成智能电网运行控制和互

动服务体系,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重大突破和广泛应用,2016 年至 2020 年为引

领提升阶段,全国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全面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

公司紧跟国家电网在“智能电网”建设方面的坚定计划,在行业的大趋势中

挖掘能够发挥公司价值的机会,坚持贴近客户贴近市场的策略,虽然近几年由于

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以及公司被调查事件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但 2015 年

以来,公司积极探索在传统电力信息化行业的转型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对主营业

务进行梳理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并加强与行业内企业的合作,积极进行市场渗

透,扎实主营业务,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015 年,公司提出“新平台、新观念、新作风”的理念,以健全企业经营

管理体系和推进改革转型为中心,着力强化市场拓展、运行管理,通过精简人员

结构、优化管理架构有效提升公司整体效能,同时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区域业务,

淘汰没有生命力的业务,升级核心地区和核心业务,通过与核心业务团队以区域

划分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在贴近客户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对业务团队形成有效

激励,大大地提高了业务拓展动能和管理水平,在年内部分业务中标资格受限的

情况下,依然实现扭亏为盈。

在主营业务方面付出巨大努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外延式发展,并坚持安

全稳健策略,不进行盲目投资。2015 年,公司参与了西安云路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的股权投资,涉入移动互联创业孵化平台,并发起设立了广东慧讯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投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恢复国家电网公司中标资格的公告》,

公司顺利通过了国家电网的整改考评并恢复了中标资格,公司主营业务将逐步恢

复平稳。展望 2016 年,公司正在向积极稳妥的方向发展,未来公司还将依托公

司第一大股东中科招商在投资领域的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和资本平

台,通过投资并购和孵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目标的优质项目,逐步实现公司多元

化,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二、送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的具体依据和合理性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会 A 审字(2015)01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 2,431 万元,资本公积 28,388

万元。2015 年度,预计公司实现净利润 300-800 万元,截至 2015 年度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2,731-3,231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含定期存款、银行承兑的保证金)

约 18,075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 28,718 万元。

公司 2015 年度拟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合计分配现金 402 万元,转增股本 20,100 万股。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

围。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利

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转增后,可以增加

公司股票的流动数量,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实力,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创造了良好

的条件,也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2、请补充披露提议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意向及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

收到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

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董事、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依据中科汇通(深

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承

诺,在 2016 年 11 月 1 日之前不转让其持有的海联讯股份;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减持计划,但不排除未来 6 个月内减持的可能。

3、上述高比例送转预案的筹划过程,包括起始时间、参与筹划人及决策过

程,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泄露。

2016年1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章锋先生和第三大股东邢文飚

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随后立即召集公司全

体董事会成员对上述提议进行认真的讨论。讨论一致认为:章锋先生和邢文飚先

生提议的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海联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规定,充

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成果和未来业绩成长性相符,

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为此,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确认函》,同时,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

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在保证相关事项必要决策流程的同时,有效地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缩短了本次预案筹划至披露的时间,并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切实

履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从而对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了严格保密。在本次预

案披露后,公司及时针对该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就其在公告日前一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知悉本次预案内幕信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该期间内没有买卖、也未指使其他人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公司201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筹划、决策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

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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