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0日开市起停牌。
2016年0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重组
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邹建军、恒生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王坚、夏贤斌、陆捷、杭州迈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
文、德清融和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融创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郑庆华、朱华锋、王寅、杭州同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洪
强、钱本成、叶建军、张宏伟、华仕洪持有的浙江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维尔科技”)100%的股权,其中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30%,总计
现金30,6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0%,总计发行股份数为
47,159,841股。
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根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
介机构费用后用于投建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及以增
资的方式补充维尔科技所需流动资金。
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本次将发行47,159,841股用于购买维尔科技70%的
股权。由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无法计算具体发行
股份数量以及发行后对于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在此仅考虑计算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对于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24,000万股,潘建根、
孟欣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3.36%、6.60%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杭州长益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益投资”)持有公司21.15%的股份,二人累计直接和间接控
制公司61.11%的股份。潘建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潘建根、孟欣为实际控制人。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87,159,841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数量为准)。以此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潘建根、孟欣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7.88%、
5.52%股份,通过其控制的长益投资持有公司17.68%,二人累计直接和间接控制
公司51.08%的股份。潘建根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潘建根、孟欣仍为实际控制人。
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杭州远方光
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
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
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