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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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以直接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华强先生主持,会议

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发行数

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数量

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6,400 万股(含 6,400 万

股)。其中:陈尧根拟认购 1,300 万股;钟婉珍拟认购 1,050 万股;

1

吕旭幸拟认购 1,000 万股;沈依伊拟认购 900 万股;任军拟认购

544.853 万股;曹蕾拟认购 315.147 万股;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华富资管-富鼎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 1,290 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为 不 超 过 63,937,005 股 ( 含

63,937,005 股)。其中:陈尧根拟认购 13,000,000 股;钟婉珍拟认

购 10,500,000 股;吕旭幸拟认购 10,000,000 股;沈依伊拟认购

9,000,000 股;任军拟认购 5,448,530 股;曹蕾拟认购 3,151,470 股;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富资管-富鼎 6 号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拟认购 12,837,005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用途

原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544.00 万

元(含 132,544.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

过 129,844.00 万元,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 90,000.00 90,000.00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

2 40,560.62 27,299.00

建设项目

2

3 CRO 商务网络项目 12,581.00 12,545.00

总计 143,141.62 129,844.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

获核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价

款。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 CRO 商务

网络项目将分别由公司收购标的下属公司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

务平台有限公司和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

集资金将以增资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调整后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413.54 万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129,713.54 万元,

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 90,000.00 90,000.00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

2 40,560.62 27,299.00

建设项目

3 CRO 商务网络项目 12,581.00 12,414.54

总计 143,141.62 129,713.54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

获核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收购上海新高峰 100%股权项目价

3

款。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 CRO 商务

网络项目将分别由公司收购标的下属公司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

务平台有限公司和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

集资金将以增资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 7 名发行对象签署《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尧根、钟婉珍、吕旭幸、

沈依伊、任军、曹蕾和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华

富资管-富鼎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7 名特定对象,其中:陈尧

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钟婉珍为公司董事;吕旭

幸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沈依伊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发行对

象陈尧根、钟婉珍、吕旭幸、沈依伊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

4

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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