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关于增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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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6-006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了预计。2015年,由于实际情况与年初预计时发生了

改变,公司和部分关联单位2015年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原预计发生了变化,需要对

原预计金额进行增加调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3名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拟增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原预 2015 年预计

项目 按产品划分 关联人

计总金额 增加额度

销售服务器及 IT 终端、技 济南浪潮网络科技发展

900.00

术开发服务、提供劳务 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服务器及 IT 终端、技 山东浪潮云服务信息科

1,900.00

术开发服务、提供劳务 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济南浪潮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成立于 2003

年 06 月 03 日,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丕恕,注册地址为

济南市高新区新区新泺大街以南,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计

算机及软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备的销售;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及其技术开

发、智能小区系统集成及相关的服务及咨询;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山东浪潮云服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云服务):成立于

2015 年 04 月 02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方,注册地址

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 1036 号浪潮科技园 S06 号楼,公司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云计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网

络系统工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网络科技、浪潮云服务本公司同受浪潮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

服务器。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账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公司严格控制关联销售的账

期和信用额度,因此上述关联方应不会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帐。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行为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为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浪潮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

协议规定公司与浪潮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须遵循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等条件,杜绝了关联交易可能发生的价格不公正或条件不公平的情

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主要系关联方在提供软硬件集成的整体

解决方案时,客户一般会要求由同一家公司负责整个业务,以便于在沟通、维护

等方面更加便利,关联方就会产生对公司服务器等产品的需求,在相同的市场条

件下,采用同一品牌的软硬件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可以增加客户的信任度,

也可以拓宽公司的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

济效益,且公司在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它们之间的公平、互

惠的合作。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

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对公司增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增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的

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

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造成对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损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

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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