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函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经理变动
的议案》。
1、根据总裁范志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小猛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任期至届满。
2、由于个人原因,董事会同意郑指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的申请。同时,根据总裁范志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帅辉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晓霞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任期至届满。
公司董事会所聘任的高级经理的任职资格与条件、提名、聘任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
同意通过以上议案。
独立董事:叶少琴、申屠宝卿、朱宝库
二 0 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