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内容、程序等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玖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上述投资额度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16 年 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16 日期间内可滚动进行
现金管理,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期限内滚动使用额度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时应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国华 李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