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
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承诺
主体,保证上述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