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1 16:06: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投资新能源汽

车热管理系统部件产业等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

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12 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07),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分别

是:2016-007、2016-0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商谈,公司聘请的各中介

机构正在抓紧进行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公平,避免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

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12 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仍然继续交易。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盾安环境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