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30 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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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开

市起停牌,后经确认,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1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经核实,我们认为:自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全力推进重

组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抓紧进行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本次重

组方案、具体细节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工

作内容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同时需与各方进一步协商核心

及具体的细节条款,目前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

一步商讨,要全面完成重组前的各项工作尚需一些时间。因此,为保障本次重组

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对投资者利益造

成损害,我们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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