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后,一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目前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有利于充分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率,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同意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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