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
年1月1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6年1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6年1月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9,582,438.30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4,583,703.08 元。
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1,353,589,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0,607,695.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
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金额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
务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自公司1996年上市以来,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客观、公允的审
计结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
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2016年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16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天茂集团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
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姜海华、毕建林、李高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姜海华、毕建林、李高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 2015 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存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32,165,003.65 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
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
性。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6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会议
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
式。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六、议案十均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