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
发布的公告(发改高技[2015]3246号),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技术中心被列入第二十二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发
能力的充分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有利于公
司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此
基础上,继续坚持优化创新体制、加强重点研发项目实施、重点研发平台建设和
成果转化,更好地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中的作用。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所在企业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公司可申报企业技术
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计划和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申请国家对企业技术
中心给予资金支持等。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不会对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但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