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6-00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向关联方融资系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 2015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
划》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
议》及其变更协议,向关联方申请到期融资续借。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6 年 1 月 27 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向实际控
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及福建
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到
期融资续借的以下交易事项:
(一)关于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到期融资续借的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
服务协议》及其变更协议,同意办理以下到期融资续借:
1、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续借 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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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借款中将于近期到期的有 2.5 亿元(2
月到期 1.6 亿元,3 月到期 0.9 亿元)。为保证公司资金周转,同意
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续借,续借利率按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
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期限一年。
本次续借拟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费按最高不超过 0.4%的年费率收取(具体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当前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现任八
名董事均表决同意。
2、子公司安砂建福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续借 0.4 亿元
子公司安砂建福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借款中将于 2 月 15 日
到期 0.4 亿元。为保证资金周转,同意安砂建福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
公司申请续借,续借利率按《金融服务协议》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期
限一年,由福建水泥提供担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当前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现任八
名董事均表决同意。
(二)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申请到期融资续借 1.5 亿元
公司向福能集团借款中将于近期到期的有 1.5 亿元(2 月到期 0.5
亿元,3 月到期 1 亿元)。为保证公司资金周转,根据 201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
联交易)的计划》,同意公司向福能集团申请续借,续借成本包括福
能集团收取的借款利息和福能集团财务公司收取的财务顾问费(财务
顾问费暂按年 0.5%费率收取)两部分,按最高不超过央行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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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 10%的原则,由公司与福能集团协确定,续借期限一年。
本次续借拟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费按最高不超过 0.4%的年费率收取(具体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振涛、何友栋、陈兆斌三位先
生未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简介
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的控股 90%的子
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0]656 号)批准筹建,2011 年 8
月 1 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1]295 号)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该公司住所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39 号物资大厦三楼,法定
代表人:卢范经。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业务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支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福能集团财务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福能集团简介
福能集团系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于 2009 年 12 月由原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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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整合重组成立,现注册资本金 100 亿元。
福能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条规
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有关审议程序
(一)关于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到期融资续借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协议>的议
案》。根据该协议及其变更协议,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给予公司授信总
额度为 10.75 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
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协商确定。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在有效期满前 30 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
协议自动展期三年。
截至当前,本公司已使用福能集团财务公司授信额度 9.61 亿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到期融资续借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
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计划所确定的向关联方融资
总额度 13 亿元内(不含福能集团财务公司 10.75 亿元综合授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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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原则的范围内(借新还旧或新增借款部分,借款利率最高按不超过
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根据本公司(含子公
司)融资实际需要,决定向关联方的具体融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
债务到期重新办理续借或办理新增融资等事宜。授权期限至董事会审
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会议日期为止。
截至当前,本公司向本计划对应的关联方融资余额为 85,435.45
万元,其中向福能集团借入资金 61,500 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项到期融资续借交易,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审查,
认为,上述三个资金续借交易是公司正常融资行为,鉴此,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续借的两项关联交易,系根据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其变更协
议约定的条款进行的日常融资,本次融资控制在综合授信总额度
10.75 亿元及定价原则确定的价格范围内。关于向福能集团续借的关
联交易,系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 2015 年
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所确定的总额
度 13 亿元及定价原则确定的价格范围内。
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上述议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
意。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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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关联方融资,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及资
金周转需要。
五、关于本次为子公司安砂建福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有关信息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5年度担保计划》,
本次子公司安砂建福公司融资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当前,包含本
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4,500万元(不含
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34,519.02万元,分别
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35,454.17万元)的40.24%和
25.48%。上述担保均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安砂建福
公司提供担保17,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1,658万元。
六、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网)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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