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9 09: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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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0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暨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

和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2015 年 12 月 23 日,已注册成立深圳升达物联通智能家居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购基金管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拟设立的升达物联通智能家居产

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仍在工商注册中。

为抓住投资机遇,并购基金管理公司拟对外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待并购基金

设立后,将该等投资所有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并购基金,由并购基金实施该项投

资。现将本次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并购基金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并购基金拟对深圳市物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物联通”)进行

增资扩股,增资金额约为 1.5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并购基金持有深圳物联

通 51%的股权。近日,并购基金管理公司与深圳物联通及其股东签署了《增资扩

股框架协议》,待并购基金设立后,并购基金管理公司将该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

转让给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三、《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深圳物联通不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二、并购基金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物联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宝深路科陆大厦 B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李松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600 万元

经营范围:家庭智能网关、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物联网、云技术相关产品

的研发与设计;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

系统集成;经济信息咨询;智能化工程、智能家居工程的设计与上门安装;机电

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2、投资标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物联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86.72 67.92%

2 陶磊 135.52 8.47%

3 赖丹丹 135.52 8.47%

4 陆桢宇 32.00 2.00%

5 周欣 114.24 7.14%

6 邓朝辉 96.00 6.00%

3、投资标的经营情况

深圳市物联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家居项目投资,计

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智能化工程设计及安装,智能家居工程设计及安

装,智能物联网关涉计和开发,电子信息产品集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

技技术企业,是经深圳市科工贸委认定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也是经深圳市创新委

认定的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深圳物联通公司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和

优秀的管理团队,具有最大限度的进行开发和利用的能力。2013 年-2015 年,被

评为“中国建筑智能化十大风云企业”和“中国智能家居十大品牌”,致力于成

为中国最大的智能家居/数字家庭产品的提供商和服务商。

三、《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深圳升达物联通智能家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物

联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陶磊、赖丹丹、陆桢宇、周欣、邓朝辉及深圳市物联通

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方式:基金管理公司拟对深圳物联通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

基金管理公司持有深圳物联通 51%的股权。

3、增资价格:基金管理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公司对深圳物联通进行审计和评估,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并由各方协

商确定增资额。基金管理公司拟增资约 1.5 亿元人民币。

4、交易安排:本框架协议签署生效后,由基金管理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

日,对深圳物联通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深圳物联通及现有股东应给

予充分全面的支持,并应要求其管理团队及相关人员予以同等力度之配合。本次

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应尽量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5、业绩承诺:

经深圳物联通及现有股东确认并承诺,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深圳物联通应

于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2017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6、权利义务的转让

各方同意,根据公司、韦波等各方签署的《关于合作成立升达物联通智能家

居产业并购基金之框架协议》,基金管理公司为“升达物联通智能家居产业并购

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截止本协议签署日,并购基金尚未设立,待该基金设立后,基金

管理公司应将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并购基金,由并购基金实施本协

议约定之向深圳物联通增资事项。

四、并购基金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的对外投资项目,属于并购基金的正常

投资经营行为,并购基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并购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因时间因素、产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深

圳物联通未来可能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投资后标的公司不能实现预期效

益的风险。为此,深圳物联通将深入挖掘市场、不断打造核心产品,提升企业的

核心竞争力。并购基金将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培育,努力降低投资风险,公司

亦将持续关注深圳物联通的运营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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