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0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 5%以

下(不含持股 5%)的投资者。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

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

db@sunward.com.cn;互动电话:0731-83572669。

3、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 15:30 在本公司技术中心大

楼 B206 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1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2016 年 1 月 27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

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165,640,972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298%。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65,213,140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31%;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27,832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4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 1,677,83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控股股东何清

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45,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70%;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5,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8.0570%;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 1.943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控股股东何清

华先生回避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507,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738%;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7,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8738%;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137,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8.1832%。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6%;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13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24%。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5,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7546%;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139,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8.3024%。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6%;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13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24%。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5,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7546%;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139,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8.3024%。

2.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6%;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13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24%。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5,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7546%;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 ;139,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8.3024%。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6%;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13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24%。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5,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7546%;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 ;139,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8.3024%。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6%;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0%;弃权 16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04%。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5,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89.7546%;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1550%;169,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0.0904%。

2.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507,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738%;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0%;弃权 16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7,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8738%;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 0.1550%;167,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712%。

2.8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6%;

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2%;弃权 16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5,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7546%;4,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 0.2742%;167,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712%。

2.9 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 1,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6%;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0%;弃权 16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04%。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05,9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89.7546%;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 0.1550%;169,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0.0904%。

2.10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510,5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28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67,3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10,5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0.028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000%;167,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971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控股股

东何清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43,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78%;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3,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7.9378%;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119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43,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78%;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3,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7.9378%;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1192%。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606,3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3,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7.9378%;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1192%。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

何清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43,3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78%;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3,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7.9378%;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119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45,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70%;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3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5,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8.0570%;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 Amax GroupInc.股权项目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606,3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3,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7.9378%;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1192%。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Avmax Holdings Inc.、Binder Capital Corp.

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606,3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3,2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7.9378%;32,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9430% ;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1192%。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608,9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5,8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98.0928%;2,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1192%;3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788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案》(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47,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0%;

反对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

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647,83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98.2120%;3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1.78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吾同律师事务所罗光辉、唐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相关

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吾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河智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