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要求,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自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一共募集过两次资金,分别
为 2010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5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现将两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一、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0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88 号文)核准,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2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0,000,000.00 元,扣除
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74,801,297.29 元,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5,198,702.71 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监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2011)京会兴验字第 3-001 号《验资
报告》。
2、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4 日分
别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交通银行
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银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除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10,000 万
元以定期 6 个月存单方式存放外,其他资金均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初始存款
情况如下表:
序
银行名称 存款金额(元) 专项账户账号 资金分类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 液压支架改扩建项
1 301,860,000.00 248109299139
限公司林州支行 目专用
交通银行股份有 电液控制系统项目
2 35,680,000.00 416060100018170608336
限公司安阳分行 专用
兴业银行股份有
3 150,000,000.00 462150100100006104 超募资金
限公司郑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4 717,658,702.71 7391010182100070791 超募资金
限公司郑州分行
合计 1,205,198,702.71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
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12 年度分别注销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两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电液控制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琅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
所在地林州市河顺镇申村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所在地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现代装
备制造基地,201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注销了电液控制系统项目在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鄂尔多斯市琅赛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琅赛科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支行(以
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建设银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1,058.28 元,余额全部转入琅赛科技的基本账户,并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原与琅赛科技、建设银行、
华泰联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括资金利息收入,已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
(二)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液压支架改扩建项目和液压支架
电液控制系统项目。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
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鄂尔多
斯市琅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赛科技”),实施地点由林州重机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厂区变更至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此次项目变更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原募投项目中已投入厂房土建的募集资金 4,880,000.00
元,项目所需土地及厂房将向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租赁;
已投入的机械设备采购资金 14,271,690.60 元将以借款形式由琅赛科技使用,其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将该笔借款分次归还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其余 16,776,674.22 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将通过缴纳琅赛科技后续资本出
资的方式投入到琅赛科技,用于实施该项目。琅赛科技将针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设立专项账户,并纳入三方监管协议范围。
2013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液压支架
电液控制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鄂尔多斯市琅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赛科技”),实施地点由林州
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变更至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并
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减原投资总额 35,680,000.00 元中用于厂房建设的 4,880,000.00 元,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资金 31,033,535.24 元(包含 233,535.24 元利息)用
来实施该项目。此次项目变更及总投资调整后,募集资金中的 8,806,000.00 元
作为向琅赛科技履行第二期出资的出资款,公司前期已投入的机械设备采购资金
14,271,690.60 元、剩余的 7,955,844.64 元及该资金截至划转时产生的利息以
借款形式借给琅赛科技,琅赛科技针对上述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纳入三方监管
协议范围,继续用于电液控制项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募集资金超出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实收超募资金金额为 867,658,702.71 元,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6、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三)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表 3。
2、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
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5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 号文)核准,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82,444,4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12,999,994.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3,542,160.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9,457,834.00 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
兴验字第 03010017 号《验资报告》。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分别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
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签
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均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初始存款情况如下表:
序号 银行名称 存款金额(元) 专用账户账号 资金分类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 油气田工程技术
1 987,547,834.00 7012112001010000363
公司林州支行 服务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
2 101,910,000.00 41001540210050213472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一期)工程项目
合计 1,089,457,834.00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
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
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
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
财务负责人等批准,同时由专人与保荐机构、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募集资金
的使用合法合规。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原银行林州支行余额为
338,481,827.90 元,中国建设银行林州支行余额为 58,856,713.03 元,专户的
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正常。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和液工业
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负责实施,因公司管理链条较长,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便利服务,不利于更好
的贴近市场和客户。决定将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
更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有效提高项目
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可充分发挥
募投项目的最大效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经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
定终止实施原《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
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 98,754.78 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
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51,000 万元,剩余
的 47,754.7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已投入预付
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油气田工程设备款 15,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手续费支出
0.22 万元,利息收入 93.6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3,848.18 万元。终止实施
该项目后,预付设备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补足。
此次项目变更及总投资调整后,募集资金中的 51,000 万元将作为公司实施
“商业保理项目”的出资款,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
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募集资金超出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出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 元。
6、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占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089,457,834.00 元的 45.89%)闲置的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
7、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 89,719.01 万元(含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 93.4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108,945.78 万
元的 82.35%。由于部分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中,故前次募集资金尚有余额,
这部分余额仍会被使用在正在建设的募投项目中,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111,300.00
减:承销费: 2,326.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28.22
募集资金净额: 108,945.78
加: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93.40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9,320.17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89,719.01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中有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表 3。
2、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
息对照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十二、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批准报出。
1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
附表: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1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
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120,519.87 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862.98 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862.98 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的差额
承诺投资项目
液压支架改扩建 液压支架改扩建
1 30,186.00 30,186.00 29,179.38 30,186.00 30,186.00 29,179.38 -1,006.62 201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项目
液压支架电液控 液压支架电液控
2 3,568.00 3,103.35 3,109.40 3,568.00 3,103.35 3,109.40 6.05 2013 年 8 月 31 日
制系统项目 制系统项目
募投项目资金补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4.96 1,704.96 1,704.96 1,704.96
充流动资金
小计 33,754.00 34,994.31 33,993.74 33,754.00 34,994.31 33,993.74 -1,000.57
超募资金投向
募投项目资金补
1 补充流动资金 86,869.24 86,869.24 86,869.24 86,869.24
充流动资金
小计 86,869.24 86,869.24 86,869.24 86,869.24
合 计 33,754.00 120,862.98 120,862.98 33,754.00 121,863.55 120,862.98 -1,000.57
1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2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945.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20.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8,754.7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20.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0.65%
截止期末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1) (2) 差额(3)=(2)-(1) 期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油气田工程技
是 98,754.78 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否 是
术服务项目
工业机器人产
业化(一期)工 否 10,191.00 10,191.00 10,191.00 4,320.17 4,320.17 -5,870.83 42.39 2016 年 6 月 0.00 否 否
程项目
商业保理项目 否 0.00 51,000.00 0.00 0.00 0.00 0.00 2016 年 12 月 0.00 否 否
承诺投资
108,945.78 61,191.00 10,191.00 19,320.17 19,320.17 9,129.17
项目小计
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0.00
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
47,754.78 0.00 0.00 0.00 0.00
动资金
合 计 108,945.78 108,945.78 60,191.00 69,320.17 69,320.17 9,129.17
1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⑴集资金到位后,工业机器人项目因研发时间较长,影响了项目进度;
的情况和原因 ⑵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因市场行情变化突然,公司暂缓了该项目的实施。
(分具体项目)
⑴终止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原因
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全球大宗商品需求量的下降,国际油价由 2014 年的 115 美元/桶下跌至现在的 40 美元/桶,受国际油价大幅走低和产能过剩的双重影响,全球油气勘探
项目可行性发 开发投资大幅减少,油气田服务行业盈利能力下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快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金融服务和旅游文化健康三大产业的协同发展,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油
生重大变化的 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情况说明 ⑵终止原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安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利息支出,公司拟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 98,754.78 万元(未含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
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51,000 万元,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本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945.78 万元,共使用募集资金 69,320.17 万元,其中 19,320.17 万元用于支付设备款,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因公司管理链条较长,无法及时
为客户提供便利服务,不利于更好的贴近市场和客户。决定将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有
募集资金投资 效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可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最大效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项目实施方式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12 月
调整情况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原《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 98,754.78 万元分别
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51,000 万元,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已投入预付油气田工程设备款 15,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手续费支出 0.22 万元,利
息收入 93.6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3,848.18 万元。终止实施该项目后,预付设备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补足。
1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项目变更及总投资调整后,募集资金中的 51,000 万元将作为公司实施“商业保理项目”的出资款,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
2015 年 7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项目先期投入
自筹资金 3,000 万元。
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2015 年 7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
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089,457,834.00 元的 45.89%)闲置的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动资金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9,733.85 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其中 33,848.18 万元存放于中原银行林州支行,5,885.67 万元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林州支行。
去向
募集资金其他
不适用
使用情况
1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至日投 按实际所得税 最近三年实现效益(利润总额)
承诺效益
资项目累 率折算后的承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序 (利润总 2012 2013 2014 2015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诺效益(净利润 实现效益 预计收益
号 额)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用率 /年)
液压支架改
1 11,831.00 10,056.35 3,878.32 8,752.49 2,724.61 -4,572.07 10,783.35 否
扩建项目
液压支架电
2 液控制系统 3,410.00 2,557.50 0.00 0.00 -39.65 -30.40 -70.05 否
项目
小计 15,241.00 12,613.85 3,878.32 8,752.49 2,684.96 -4,602.47 10,713.30
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
油气田工程 目因市场行情变化突
1 技术服务项 20,161.77 15,121.33 - - - - 然,公司暂缓了该项目 否
目 的实施,故募投项目暂
时未产生效益
工业机器人
2 产业化(一 8,337.50 6,253.10 - - - -486.99 -486.99 否
期)工程项目
小计 28,499.27 21,374.43 -486.99 -486.99
总计 43,740.27 33,988.28 3,878.32 8,752.49 2,684.96 -5,089.46 10,266.31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