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1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郑州市郑东新
区商务内环路 2 号新澳大厦 1501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
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过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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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募投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
发展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
董事会编制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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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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