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1 证券简称:步步高 公告编号:2016-00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恢复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步步高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取得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第 152203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 152203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
意见通知书》。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和保荐机构经审慎研究和充分
论证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
请。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第 152203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鉴于公司已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步步高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
于恢复审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
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
通知书》(第 152203 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
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