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拟继续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8 09: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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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6-00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拟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开

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3 日、12 月 1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2015-045、2015-047),201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

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31 日、2016 年 1 月 7 日、1 月 14 日、1 月 2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9、2015-051、2016-001、2016-003、2016-005)。

一、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基本情况

1、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并开展相应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筹划背景和原因

为做大做强主业,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实际控制人

持有的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劳伦斯”)100%股权、上海

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冉泊”)85.18%股权和其他股东持有的戈冉

泊 8.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3、本次重组框架方案

(1)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戈冉泊 8.45%股权的股东。

(2)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系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交易对方股权并募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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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套资金。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拟收购的标的公司主业分别是汽车零部件和精密模

具的设计与制造,发展潜力较好,经营优势明显。

最终方案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 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确

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后,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

构;

2、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

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3、在确定相关中介机构后,及时安排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

资产开展全面地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有关方案进行了初步论证,且现

各中介机构均已形成了初步的尽职调查报告;

4、截止本公告作出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

未完成,相关报告处于复核、论证中;

5、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所涉及的重要条款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商,对

于重要交易条款中涉及的相关事宜仍需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和确认。

三、继续停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主要标的公司——宁波劳伦斯,主要业务都在境

外,尽职调查工作量及审计、评估复核工作较为复杂,具体方案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

善,期间又恰逢国外圣诞、新年,国内春节假期,预计无法在 2016 年 2 月 18 日之前

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

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自停牌届满日即 2016 年 2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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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6 个月,预计最迟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告本次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并复牌。

如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事项未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

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

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 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安排

1、在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全面结束后,形成相关正式报告;

2、与交易对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确定重要交易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关股东

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3、根据双方进一步论证结果,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决

策程序,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届时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

五、 风险提示

因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

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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