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红英
本人在2015年3月23日起担任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
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
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将本人2015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参会情况
2015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于2015年3月23日
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任命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出席了6次董
事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
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意见。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员工持股计
划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2015年半年
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其他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配合下,及时了解公司在治理结构、
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是否依法履职、公司是否规范运作、会议决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是否符合
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与监督,并尽力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我认为:
2015年度,公司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
情形,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用途使用,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
201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多次对公司的生产现场进
行调研和考察,对公司的企业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及现场作业情况进行广泛、深
入的了解,提出了改善生产管理、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等建议和意见,对公司内控
制度也提出了改进建议;在报告期内本人还经常与各位董事交流加强董事会工作
的意见,与公司高管交换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拓展产品领域的看法,尽最大努
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报告完毕。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