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6-01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6年1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
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
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
1、原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事项,公司2015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215,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其中167,268.74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剩余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补充营运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1)偿还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因偿还已逾期的公司债券而产生的相关借款及资金垫付 39,788.13
银团借款 68,480.61
中期票据 59,000.00
合计 167,268.74
(2)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剩余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
营运资金。
2、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及合并报表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
负债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公司进一步测算了未来流动资金的需求。根
据测算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0,896.90万股,其中长洲投资拟
认购14,000万股、和丰投资拟认购8,000万股、铁木真资本拟认购5,000
万股、财通基金拟认购8,896.90万股、星星之火拟认购5,000.00万股、
正丰鼎盛拟认购5,000万股、汉华同盟拟认购5,000万股,本次非公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仍 不 低 于 3.31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168,468.74万元(包括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借款。
偿还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因偿还已逾期的公司债券而产生的相关借款及资金垫付 39,788.13
银团借款 68,480.61
中期票据 59,000.00
合计 167,268.7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项目、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减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等所
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项目、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减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等所
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在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范围内,公司分别与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前海正丰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汉华同盟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星星之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在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范围内,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防范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提请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