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59 股票简称:*ST 中富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〇一六年一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目 录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2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4
三、项目备案及环保审批情况 ................................................................................... 4
四、结论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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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8,468.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偿还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因偿还已逾期的公司债券而产生的相关借款及资金垫付 39,788.13
银团借款 68,480.61
中期票据 59,000.00
合计 167,268.74
1、因偿还已逾期的公司债券而产生的相关借款及资金垫付
到期日欠付本金
债券名称 募集资金 发行日 到期日 是否违约
(万元)
12 中富 01 5.9 亿元 2012.5.28 2015.5.28 38,350 是
2012 年 5 月 28 日珠海中富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 中富
01),募集资金 5.9 亿元,发行利率为 5.28%。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未能按期全额支付本金,仅支付本金人民币 20,650
万元,占本期债券应付本金的 35%,以及全部本金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 3,115.2 万元,尚余 38,350 万元本金未支付。本期债券
已发生实质违约。
自公司债券发生违约后,公司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其中
包括:
(1)公司筹措自有资金 3,835 万元;
(2)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由鞍山银行向公司提供借款 14,40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券。上述借
款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已全额存入公司账户;
(3)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长洲投资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长洲
投资借款 18,500 万元,用于偿还已逾期的公司债本金及逾期利息;上述借款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已全额存入公司账户,公司将其中 15,553.13 万元偿还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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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本金及逾期利息;
(4)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不超过
168,468.74 万元的资金,募集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借款,包括①因偿还公司债券
而形成的相关借款和资金垫付;②银团借款;③中期票据等。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已经收到长洲投资、和丰投资缴纳的保证金分别为 2,500 万元、2,000
万元,并存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内;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经收到铁木真缴纳的保证金 1,500 万元,并存入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内。
根据上述三名认购人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其需向公司支付 10%
的认购保证金且认购人同意公司将上述保证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偿流动资金。根
据上述三名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获
得证监会通过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则认购人同意将已缴付至公司指定
银行账户的保证金转为对公司的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 10%计付,借款期限
为自认购人将保证金缴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已全额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38,350.00 万元及逾期利
息 1,438.13 万元。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偿还上述因公司债券兑付而形成的相关
借款及资金垫付合计 39,788.13 万元。
2、银团借款
借款方式 原定到期日 展期后到期日 金额(万元) 是否违约
银团贷款 2015 年 9 月 2 日 2016 年 3 月 2 日 68,480.61 否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司与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作为牵头行和
贷款代理行的银团签订了《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截至本
预案公告日,公司已与上述银团签署《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
议之修改协议》,修改后的协议约定本次银团贷款期限延长 6 个月,统一至 2016
年 3 月 2 日到期。
3、中期票据
票据名称 募集资金 发行日 期限 是否违约
12 珠中富 MTN1 5.9 亿元 2012 年 3 月 28 日 5年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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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2 珠中富 MTN1)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9 亿元,期限 5 年。2015 年 6 月 5 日,
12 珠中富 MTN1 持有人会议召开并通过“要求‘12 珠中富 MTN1’加速到期的
议案”,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作出答复:“如果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前,公司
对于 12 中富 01 公司债券有明确的解决计划且偿债资金来源已落实,则触发 12
珠中富 MTN1 中期票据加速到期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公司建议提请中期票据持
有人会议暂缓执行本议案;如果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前12 中富 01 公司债券未
有明确解决计划,公司同意提前偿还 12 珠中富 MTN1 中期票据全部本金的 5%;
如果在 2015 年 11 月 28 日前12 中富 01 公司债券仍未有明确解决计划,公司同
意再提前偿还 12 珠中富 MTN1 中期票据全部本金的 5%。”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已偿还“12 中富 01”公司债券,触发“12 珠中富
MTN1”中期票据提前偿还的事项已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偿还公司债务,缓解资金难题
公司主要债务情况如下:①公司“12 中富 01”公司债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到期,到期日公司未能全额偿还公司债券本金,导致公司债违约,该违约行为
给公司声誉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公司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公司债偿付问
题,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通过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人缴纳的保证金、
认购人借款、鞍山银行借款以及自筹资金将公司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全额偿还;
②公司银团借款 68,480.61 万元,原定还款日为 2015 年 9 月 2 日,根据公司与银
团之间签订的《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上述银
团借款统一延期至 2016 年 3 月 2 日到期;③中期票据 59,000.00 万元。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债券已经偿还,但新借债务利息较高,公司还款压力实
有加重。公司现有资金不足以偿还上述债务,且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
均较高,除 2014 年以外其他年份连续亏损,举债能力受到影响,难以通过新增
借款偿还上述债务,公司亟需进一步筹集资金优化财务结构。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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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2015 年 9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 55.18%、
75.35%、69.67%和 67.83%,始终处于较高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 1.35、1.09、
0.60 和 0.63,速动比率分别为 1.08、0.87、0.47 和 0.5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
直处于较低水平。上述指标说明公司长期及短期偿债压力均较大,面临较高的财
务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以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合并
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8,468.74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在不考虑发行费用及其他事项影响的情况下,本次非公
开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负债总额(万元) 234,540.80 67,272.07
资产总额(万元) 345,780.67 346,980.67
净资产(万元) 111,239.87 279,708.61
资产负债率(%) 67.83 19.39
流动比率 0.63 1.68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借款,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提高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
期稳健发展。
(三)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改善公司盈利水平
由于公司债务负担较重,使得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居高不下。最近三年财务费
用中利息支出分别为 19,604.95 万元、20,431.92 万元和 17,337.62 万元,大量的
利息支出已经成为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将避免未来高额的利息支付,公司的财务
费用将大大降低,盈利水平将显著提高。
(四)提高公司投、融资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积极利用债务融资为公司发展筹集资金,这些资金为公司扩大业务规
模、提升市场份额提供了支持,但目前公司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削弱了公司的
融资能力,并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现金偿还借款,将使公司财务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
改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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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取更低成本的资金,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备案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不需相关备案和环保审批
程序。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是十分必要且可
行的,将有效地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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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之盖章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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