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28 0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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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6-008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84,550,3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13.01 元/股

2、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8,455,035 36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23,673 12

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528,823 12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23,674 12

5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55,034 12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11,222 12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500,000 12

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52,884 12

合计 84,550,345 -

3、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4、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1、2014 年 12 月 29 日,百利电气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暨公司与百利装备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的事项。根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百利电气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同意董事会可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事宜。

2、2015 年 1 月 12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百利电气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

批复》(津国资产权[2015]1 号),同意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3、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百利电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可转授权董事

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4、2015 年 9 月 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98

号《关于核准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00 万股新股。

5、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

2

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 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84,550,345 股

4、发行价格:13.01 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99,999,988.45 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 23,634,550.13 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76,365,438.32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资金到账和验资时间:截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8 名发行对

象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

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047 号验

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已收到网下认购资金人民币壹拾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

捌拾捌元肆角伍分(人民币 1,099,999,988.45 元)。

2016 年 1 月 2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百利电气指定的验资专户内,根据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

行 84,550,345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099,999,988.45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费

用 23,634,550.13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76,365,438.32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4,550,345.00 元,增

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91,815,093.32 元。”

2、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

管手续。

3

(四)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 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

发行有关的法律文书包括《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询价对象

出资方基本信息表》、《产品认购信息表》、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合法

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

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 发行结果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4

1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8,455,035 36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23,673 12

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528,823 12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23,674 12

5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55,034 12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11,222 12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500,000 12

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52,884 12

合计 84,550,345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 发行对象情况

1、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伍拾柒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左斌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4 号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的制造(汽车除外);汽车配件、拖拉机及

配件、内燃机及配件的制造与加工;与该制造相关的机械、电子、成

套设备、模具、工具、通用机械、汽车用材料的制造与加工;机电产

品(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部件的批发及零售;仓储(危险品除外);

汽车(不含小轿车)、拖拉机及零部件、机电设备销售;房屋、机电

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和节能、

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

广告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

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肆佰叁拾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

6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阮琪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7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

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除百利装备集团外,其余 7 家发行对象均与公司

无关联关系。百利装备集团是天津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集团公

7

司,系公司间接控制人,截至本次发行前,百利装备集团直接持有百

利电气 0.88%的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

限公司、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百利电气 60.50%及

2.53%的股份,共计持有百利电气 63.91%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76,003,271 60.50

2 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556,110 2.53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160,145 2.01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481,300 0.98

5 叶凤林 4,295,653 0.94

6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004,303 0.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7 3,925,431 0.86

产品-005L-CT001 沪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8 2,000,000 0.44

-005L-FH002 沪

9 张英 1,625,600 0.36

1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523,083 0.3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

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76,003,271 51.04

2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2,459,338 2.30

3 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556,110 2.14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

4 9,223,674 1.71

向增发 384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天弘基金-定增 116 号资产

5 9,223,673 1.71

管理计划

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160,145 1.69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陕西省信托-陕国投〃开元

7 8,528,823 1.58

11 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亚派集团 1 号资产管

8 8,455,034 1.56

理计划

8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化定增集

9 6,752,884 1.25

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177 号资产管理计划 4,656,802 0.86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制权并未发生改变。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前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0.00 84,550,345 15.6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6,192,000 100.00 456,192,000 84.36

三、股份总数 456,192,000 100.00 540,742,345 100.00

本次发行前,百利装备集团直接持有百利电气 0.88%的股份,并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液压集团、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百利电气 60.50%及 2.53%的股份,共计持有百利电气 63.91%的股份,

为公司间接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为百利装备集团唯一出资人,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百利装备集团控制公司 55.48%的股

份,仍为公司间接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6,365,438.32 元,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总

体财务状况得到优化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增强,

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

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

9

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发行人通过

投资 GIS、VW60、电子式互感器等智能电网相关产品有助于公司巩固

现有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对超导线材和超导电力技术研

发中心的投入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

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

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

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

述人员独立性情况将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改变。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除百利装备集团为发行人间接

控制人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百利装备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公司和控股股东、间接

控制人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公司与百利装备集团及其关联

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新的可预见的同业竞争。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保荐代表人:孔繁军、郑楠

项目协办人:杨成云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10

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54047982

(二)发行人律师: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董亚南

经办律师:杨莹、王梅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 81 号天星河畔广场 27 层 F、G、H

电话:022-65558636

传真:022-65558636

(三)验资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郝树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秀娟、许海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2-23 层

电话:022-58391040

传真:022-83719355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

报告;

(二)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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