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6-001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田 野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总裁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
鉴于田 野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总裁以及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田 野先生的辞呈,并感谢其任职期间
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辞任后,田先生不再在本公司任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 《关于聘任代慧忠先生为本公司总裁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聘任代慧忠先生为本公司总裁,任职期间领取基本年薪
税前人民币 126 万元,任期至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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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个人简历
代慧忠先生,49岁,历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塑品金属事业部总经理,总经
理助理兼模组事业部总经理、兼采购中心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青岛海信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6月至今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除上文披露外,过去三年内代先生并没有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过董事,并无于本公
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之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权益。除上文披
露外,代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
股东有任何关系。代先生将就其担任本公司总裁领取基本年薪税前人民币 126 万元,任
期将自本公告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18 年 6 月 25 日)止。
除上文披露外, 代先生确认并无其它事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它事宜需本公司股东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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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信科龙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任
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总裁聘任事宜。
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综合考虑了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经营工
作所承担的责任、担任岗位的主要范围、风险、压力及对公司的贡献,以及参照同行相
关岗位的薪酬水平,薪酬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以及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向艺 王爱国 王新宇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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