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 2016-005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 10,000 万元,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
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40 号文《关于核准福建龙溪轴
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向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 9,955.357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6.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68,999,997.1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8,809,443.41 元。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
350ZA0009 号《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其中,26,880.944341
万元用于高端关节轴承技术改造项目,16,000 万元用于重载、耐磨高端轴套技术改造项
目,11,800 万元用于免维护十字轴开发项目,10,200 万元用于特种重载工程车辆液力
自动变速箱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9,734,979.56 元(含发行费用
等 ),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513,458,952.57 元 ( 含 利 息 、 理 财 收 益 等 收 入
54,193,935.01 元), 其中用 于结 构性存 款 存储余 额为 383,000,000.00 元, 另有
130,458,952.57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和六届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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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1 月 14
日和 1 月 28 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分别于从募集资金户转出 6,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6 年 1 月 18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已全
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管理
经测算,未来一年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约 6,700 万元。综
合考虑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及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未来一年公司尚有
44,646 万元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规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项目投资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成本,
提升经营业绩。
六、审议情况
201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
确认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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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
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意
见,具体如下:
龙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阅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
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兴业证券对龙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无
异议。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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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一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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