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6 年 1 月 26 日,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科技”
或“公司”)在北京与四川欣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安波澄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飞天联合”)及段世平、肖业平、马馨睿、周彬、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或“本协议”)。辉煌科技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认购飞天联
合注册资本 59.7732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
合计持有飞天联合 23.3482%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
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议和批准。
3、因公司董事谢春生先生担任飞天联合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四川欣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中路二段 70 号 17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梅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2、北京民航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2 层 D-0711 房间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合泰久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经济
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安波澄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2046 号 1 号楼 1200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赛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00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
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4、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9 号汇智大厦 B 座 309、31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世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1.4996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仪器仪表;计算机系统服
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5、段世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
号1407室。
6、肖业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中华路4
号。
7、马馨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乙
29号人才服务中心20072601号。
8、周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泉宗路2号万
柳光大家园3楼0906号。
9、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B 区 2 号楼 C105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小兵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培训、技术中介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企业孵化。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9 号汇智大厦 B 座 309、311 室
(3)法定代表人:段世平
(4)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5)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1.4996 万元
(6)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7.3094 万元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仪器仪表;计算机系统
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4,140,663.19 63,762,124.96
负债总额 19,258,377.92 5,677,563.59
净资产 54,882,285.27 58,084,561.37
项目 2015年1-12月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9,770,486.00 7,237,038.17
营业利润 -2,340,968.24 -1,030,915.14
净利润 -2,407,185.24 -1,030,915.14
备注: 2015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转让前股权结构 转让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段世平 700.0000 51.42% 段世平 700.0000 44.0998%
肖业平 172.6983 12.68% 肖业平 172.6983 10.8800%
马馨睿 50.0000 3.67% 马馨睿 50.0000 3.1500%
周彬 36.6029 2.69% 周彬 36.6029 2.3060%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 310.8346 22.83%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 23.3482%
370.6078
公司 公司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 57.3263 4.21%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 3.6115%
57.326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四川欣闻投资有限责任 34.0375 2.5% 四川欣闻投资有限责任 4.2364%
67.2448
公司 公司
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6220 6.2761%
上海安波澄镜投资管理 2.0920%
33.2073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361.4996 100.0% 合计 1,587.3094 100.00%
4、本次交易具有一定的溢价,主要是因为公司看好飞天联合火车车载 WiFi
及航空 WiFi 的业务发展前景,并参照同行业移动互联网公司的估值而确定的。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辉煌科技以自筹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认购飞天联合注册资本 59.7732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飞天联合的资本公积金。辉煌科技对飞天联合的投资款全
部以货币现金支付,并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在满足付款的先决条件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飞天联合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次交易划款后且完成工商变更前,由北京民航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委派一名新的董事进入飞天联合董事会,并对飞天联合章程及时作出相应
修订。
3、在本轮投资完成后,飞天联合拟引入民航方面、航空公司、券商/做市
商作为战略投资方,由飞天联合原股东肖业平、马馨睿、周彬、北京首都科技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计转让不超过 13%的股权,其中民航方面与航空公司按照
本轮投后估值各受让不超过 5%的股权,券商/做市商按照不低于本轮投后估值
受让不超过 3%的股权。该项安排拟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之前签署完成股权转让
协议,各原股东具体转让比例另行约定。
4、为了有效激励飞天联合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或
本次增资过程中(视本次增资的具体进度而定),飞天联合股东段世平、肖业平、
马馨睿一致同意参照飞天联合净资产价格转让不超过 15%的股权给拟成立的员
工持股合伙企业。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的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5、段世平、肖业平、马馨睿、周彬承诺:除上述 3、4 项股权转让之外,
非经其他股东事先书面同意,在上市之前不再转让所持飞天联合股权。
6、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违约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应承担人民币
5 万元的违约金,并应对其违约所致的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全额
赔偿,以确保相对方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2)如根据本协议约定,因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本协议终止的,则在
不影响守约方在本协议、其他交易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救济及权利
的前提下,违约方应另行向守约方各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的终止违约金,并应赔
偿守约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7、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获得内部批准及/或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
辉煌科技履行完全部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飞天联合引入了民航及航空方面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其航空
WiFi 业务的开展,有利于辉煌科技“大交通 WiFi”战略的推进。
目前,由于航空 WiFi 和火车车载 WiFi 仍处于试点发展阶段,还未大面积
的推广运营,与成熟行业相比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的风险。特别是国内航空、
铁路领域行政壁垒较多,政策因素影响大,可能存在市场开放慢于预期的风险。
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风险。
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进行投资,不合并财务报表,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披露日与飞天联合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参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