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子公司(以下称“飞天联合”)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对参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二、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相关权利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放弃飞天联合股权的优先转让权、优先受让
权、共同出售权、拖带出售权等权利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5 号—放弃
权利》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飞天联合的战略发展,不影响辉煌科技在飞天联合
的权益;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的利
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放弃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权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唐涛 谭宪才 蒋承
日期: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