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6 董-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
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名单如
下: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叶宏、李幼玲、汤新华、胡建华
独立董事任德坤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
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投资收购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 70%股权
的议案》;
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公司或目标公司)
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22 日,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福安市福成水电有
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水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水力发电;农业综合开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电福
建电力有限公司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目标公司相对
控股的股东(持股 30%),其余拟转让股权的 5 个自然人股东(合计
持股 70%)及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与闽东电力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目标公司潭头水电站 2010 年 6 月 19 日正式投产,总装机 30MW,
多年平均年设计发电量为 9255 万千瓦时,设计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3085 小时,上网电价 0.4281 元/千瓦时。2012 年-2015 年实际年均
发电量 9060 万千瓦时,实际年均上网电量 8901 万千瓦时。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福成公司总资产 273,711,803.61 元;负债合计 196,119,130.93 元;
所有者权益 77,592,672.68 元。
为突破目前公司面临水电开发资源瓶颈,扩大公司电力装机规模
和电力资产总量,改善电力主业基本面,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资
产收益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高
于 12000 万元(评估价值 11731.468 万元)收购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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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70%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以公
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签订本次收购的相关合同。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向厦门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额度
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厦门农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授信期限一年,授信的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申请额度授信并提供资
产抵押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额度授信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的品种
为流动资金贷款、建行投行产品,授信期限一年,该笔额度授信以本
公司福鼎桑园水电站的资产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拥有的福鼎桑园水电站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保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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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制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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