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1-26 0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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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

一、会议时间:201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 时 30 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新崇南路 68 号上海锦绣宾馆 5 号楼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长张忠

四、股东发言

五、解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情况 ;

八、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九、由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大会结束。

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

今天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作公司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

案,请予审议。

一、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崇明县跃进农场北部牛棚港,土地面

积 46,724.0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交通,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出售资产的定价依据:

公司出售牛棚港港区等资产为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经万隆(上

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资产价格确定,具体见【万隆评报字

(2015)第 1746 号】评估报告内容,出售资产的明细如下:

经评估,委评资产总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柒万柒仟

零柒拾叁元(RMB14,877,073.00 元)。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名称 数 账面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号 量

1 土地 1项 - 13,736,856.00 13,736,856.00 13,736,856.00 -

2 建筑物 9项 89,903.43 2,163,700.00 649,110.00 559,206.57 622.01

3 构筑物及 26 949,853.68 1,234,000.00 491,107.00 -458,746.68 -48.3

辅助设施 项

合 计 1,039,757.11 17,134,556.00 14,877,073.00 13,837,315.89 1,330.82

上述资产的拟出售价格为 14,877,073.00 元。

二、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2

(一) 牛棚港港区资产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拟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勋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 3366 号 4 幢 2156 室

4、法定代表人:申志强

5、注册资本:5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0 日

7、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建筑

劳务分包,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

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崇明县新海镇政府

拟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标的经万隆(上海)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对牛棚港港区资产评估价为 14,877,073.00 元,经交易双

方初步协商,交易价为 14,877,073.00 元。

2、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

3

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交易价格原则上参考评估结果定价的,牛棚港港区

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

法为: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

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重置

成本法评估。

五、出售资产安排:

1、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出售的资产事项进行审议,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2、交易双方以本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出售资

产事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以现金支付方式实施。

3、出售资产各方权利与义务。

在本次交易得到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办

理出售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4、出售资产违约责任。

交易合同正式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交易合同约定

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

实际经济损失。

5、出售资产生效条件:

①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

②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后。

唯有满足上述 2 个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4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具体操作出售资产事宜,签订

协议,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资产行为是将不适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

资产进行转让,从而优化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因出售的资产中有政府划拨的土地,在取得土地时没有支付土

地费用,本次出售资产时对土地进行有价转让,但要支付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和附加,估计缴税后产生较好的收益,净利润可能达到 600 万元

左右。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3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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