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5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会议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具体组成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卢庆国、刘英山、李月斋、周静、李刚
独立董事:周放生、刘张林、王淑红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监事:袁新英
职工监事:刘东明、赵涛
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卫新江先生、齐庆中先生和杨庆
英女士届满离任,离任后上述三位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非独立董事
卢平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卢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董希仲先生、监事刘旭峰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上述两位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离任的三位独立董事卫新江先生、齐庆中先生和
杨庆英女士、董事卢平先生、监事刘旭峰先生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
离任的监事董希仲先生持有公司 7,969,92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68%;其
关联人(子女)董凡利持有公司 433,97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离任后以上各位董事、监事及其关联人仍将遵守任职时的承诺: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0%。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
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