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以短信、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
事 5 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2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现场会议由董事姚新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
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公司管理层在
上海购买办公楼授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5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海购买研发办公楼的议案》,为满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途之一“植物健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授予公司管理
层在人民币9,000万元(不含房屋装修及税费)的额度内对购买研发办公楼事项
的决定权。
后经管理层初期实地调研,为满足公司未来终端业务发展和募投项目的需
要,拟加大上海购置房产的面积,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 1.7 亿元。在公司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相应的金额,以
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的先期投入,超出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为此,公司董事会授予公司管理层在人民币1.7亿元(不含房屋装修及税费)
的额度内对购买办公楼事项的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意向书或合同、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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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选择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上海碧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买受人等相关事
宜。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
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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