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6-006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
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
闲置流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
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连续十二
个月累计计算(不包含已收回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的 40%,且在同一时期内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闲
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提
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不包含已
收回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且在同一时期内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公
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及相关资管产
品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
受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
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
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
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
下:
(1)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
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
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
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
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公司自
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
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
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公司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不包含已收回投
资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且在同一时期内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
性存款、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
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及相关资管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
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流动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公司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不包含已收回投资金额)不
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且在同一时期内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购
买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
货币型基金及相关资管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