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意 宝: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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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网盛融资现有估值 10 亿元人民币作为依据,体现了控股

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其盈利能力的肯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

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庆平

李 蓥

蔡 宁

2016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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