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关于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3 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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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6-00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2015】第 559 号,

要求公司函询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请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说明如何继续履

行 2012 年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期间作出的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内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产行业优质资产或你公司股东

大会认可的其他优质资产,经证券监管机关许可后注入公司,进一步增强和提

高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至

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全部股权,并同时符合证券监管机关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条件及要求的承诺。说明设定的履约期限及履约保障,说明

无法按期履约将采取的补偿措施。公司向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函,

并收到朱祖国先生和文菁华女士的答复函,答复函全文如下:

“近日,我们分别接到贵公司发来的问询函,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在 2012

年对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部分承诺,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在此期间,

我们及相关方在获得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的前提下,寻求了其他符合证券

监管机关要求的优质资产,促成了 2015 年 8 月 25 日贵公司、锦州宝地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

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协议,贵公

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重组

承诺变更履行及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该议案已提交证券监管机关进

行审核。

对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贵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议案未获

并购重组委 2015 年第 109 次会议审核通过,针对此次审核意见,我们正积极与

—1—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江苏院及相关方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不排除完善

审核意见点,重新组织材料继续申请的可能性。

由于江苏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不确定性,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

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责任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

利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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