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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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 景谷 股票代码:600265 编号:临 2016-00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构成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接到

通知,2016 年 1 月 21 日,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巨”)

与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同投资”)签署了《关于云南

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丰同投资以协议受让的形式受让广

东宏巨持有的公司合计 35,702,700 股股份,占 ST 景谷总股本的 27.51%。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

039 号)和 2016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

东转让公司股份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1 号),

该国有股份转让事项过户完成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

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8,516,802 股股份,占 ST 景谷总股份

29.67%,成为 ST 景谷第一大股东。

本次广东宏巨与丰同投资的股权转让交易将不构成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

生变更。丰同投资与广东宏巨、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澜

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转让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股份受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丰同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 B 区 2 楼

20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志

杰)

认缴出资 人民币 107,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MCM2L95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9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丰同投资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1%

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

67,000 62.5%

伙)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5,000 32.7%

珠海横琴昊创投资中心(有限合

5,000 4.7%

伙)

(二)股份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广东宏巨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 号 1401 房自编之一

法定代表人 陈军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10100014663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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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市场调研

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

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广东宏巨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军 1550 51.67%

邢勇 1450 48.33%

合计 3000 100%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署日期

转让方: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21 日

(二)标的股份及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广东宏巨持有的 ST 景谷 35,702,700 股可流通 A 股

股份,约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7,000 万元,折合每股人民币 29.97 元。在完成

标的股份过户后,丰同投资由此获得标的股份完全的所有权并享受 ST 景谷和法

律所规定的全部股东权利并同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三)协议生效条件

3

《股份转让协议》经丰同投资及广东宏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

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广东宏巨与丰同投资的股权转让交易将不构成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

生变更。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同投资编制的《云南景谷林

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宏巨编制的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于上市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股权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风险提示

(一)因国资转让交易终止而导致本次交易构成第一大股东变更风险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与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份

转让事项过户完成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澜峰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8,516,802 股股份,占 ST 景谷总股份 29.67%,成

为 ST 景谷第一大股东。本次广东宏巨与丰同投资的股权转让交易将不构成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若上述国有股份转让事项最终因任何原因终止,丰同投资将成为 ST 景谷第

一大股东,本公司将督促丰同投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第一大股东的要求及

时履行相关义务。

(二)上市公司有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措施风险

2015 年 1-9 月,本公司的合并营业收入为 6,775.0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3,926.36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01.86 万元。 本公司股票目前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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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风险警示(ST)”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准则,如

果 2014 年、2015 年连续亏损或者 2015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本公司在 2015 年报

披露后,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措施。

六、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一天,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复牌。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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