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鉴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
行股份事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为
公司承诺拟实施的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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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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