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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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

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下午 2:50-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1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 11 楼第一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张建国董事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7.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494,709,847 股,占本次

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

权代表)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4,608,147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

1

股份总数的 76.7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5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700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2. 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370,979,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79.80%。

3. 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数为 123,730,1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68.78%。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

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时伟女士、吕胜洲先生和屈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 A 占出席会议 B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有股东所持表 A 股获选票数 股股东所持表 B 股获选票数 股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比例 决权的比例 决权的比例

时伟 491,150,844 99.28059% 370,920,000 99.98391% 120,230,844 97.17183%

吕胜洲 491,160,022 99.28244% 370,929,178 99.98638% 120,230,844 97.17183%

屈建东 491,149,567 99.28033% 370,918,723 99.98356% 120,230,844 97.17183%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 小股东所持有 小股东所持有

姓名 获选总票数 A 股获选票数 B 股获选票数

效表决权股份 效表决权股份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时伟 17,043,682 82.72554% 42,000 41.29794% 17,001,682 82.93105%

吕胜洲 17,052,860 82.77009% 51,178 50.32252% 17,001,682 82.93105%

屈建东 17,042,405 82.71934% 40,723 40.04228% 17,001,682 82.93105%

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勇、孙奕、张继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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