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

来源:深交所 2016-01-22 08:33: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3-1-1

2-3-1-2

2-3-1-3

2-3-1-4

2-3-1-5

2-3-1-6

2-3-1-7

2-3-1-8

2-3-1-9

反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

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

事宜,包括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并办理注册资

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0%。

(四)《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

如果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出现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即触

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0%。

(五)《关于修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3-2015)>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2013-2015)>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对原分红回报规划做出了修改,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了

新的具体规定。

2-3-1-10

2-3-1-11

2-3-1-12

2-3-1-13

2-3-1-14

2-3-1-15

2-3-1-16

2-3-1-17

2-3-1-18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顺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