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6-00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7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目前,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上述反馈意见的相关
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
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监管关注函及公司相应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发布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但因事前考虑不周,经验不足,在公司三个月承诺期未满的情况下,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发布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发
现该问题后,立即终止了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筹划事宜,2014 年 10 月 22 日,
公司发布了复牌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注到上述事项,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下发了《关于对河
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14】
0085 号),希望公司及控股股东积极整改,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
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整改措施: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
《股票上市规则》,加强了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同时,公司已对上述
事项积极整改,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审批流程,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有效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