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16-00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
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5-059)。
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
额是人民币40,700万元,在董事会审批之额度人民币4.8亿元范围内。
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
率为1.95%-3.25%,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
2、理财计划代码:0191120108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理财计划认购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6、产品成立日:2012 年 6 月 28 日
7、产品到期日: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
8、产品开放期:2012 年 6 月 29 日起至产品提前终止日。
9、产品的申购和购回:(1)申购和赎回申请受理时间:赎回申请受理时间
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申购申请受理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2)申购的扣款和确认时间:申购申请为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
的活期利息),但理财收益的计算起始时间为申购申请确认当日(含)。若投资
者在工作日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于当日得到确认。若投资者在工
作日非交易时间或非工作日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得到确
认。(3)赎回的确认和到账时间:赎回申请即时获得确认,理财收益的计算截
止日期为赎回确认日当日(不含)。投资者赎回理财产品时,赎回的理财产品份
额对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账,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
回确认日划转至投资者清算账户。(4)赎回份额要求: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额赎
回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万元。(5)巨额赎回:本理财产
品存续期间,若任一工作日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30%时,即
为巨额赎回,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当日赎回申请。
10、预期收益率: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客
户赎回时,按照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客户理财
收益。实际存续天数:自收益计算起始日(含)起至收益计算截止日(不含)的
天数。
存续天数 预期年化收益率
小于 7 天 1.95%
7 天(含)-14 天 2.50%
14 天(含)-30 天 2.90%
30 天(含)-90 天 3.10%
90 天(含)以上 3.25%
11、收益计算起始日:自申购申请得到确认当日(含)开始计算理财收益
12、收益计算截止日:(1)赎回:赎回份额的收益计算截止日期为赎回确认
日(不含)。(2)产品提前终止:产品提前终止日(不含)。
13、产品提前终止的到账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为到账日。
银行将不迟于到账日支付客户应得理财本金或应得收益。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自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起至到账日期间不加计理财收益,亦不对该等资金计付利
息。
14、托管费:0.05%/年,按月收取。
15、投资范围:(1)固定收益类: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和其
他固定收益类资产;(2)货币市场类: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
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3)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
或者资产组合。
16、投资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 0-50%,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
例为 40%-100%,其余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不超过 30%。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
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
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0 天,预期年收益
率为 5.0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到期。
2.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3 个月,预期年收
益率在 2.7%-5.02%之间。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到期。
3.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
议,委托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投资
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 90 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 4.92%。该委托理财
产品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到期。
4. 公司控股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180 天,预期年收益率为 4.7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2 日到期。
5.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1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92 天,预期
年收益率为 4.6%。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到期。
6.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32 天,预期年收益率为 4.6%。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到期。
7.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4,7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31 天,预期年收
益率为 4.7%。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到期。
8.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9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9,9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3 个月,预
期年收益率为 4.9%。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到期。
9.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4,7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31 天,预期年收
益率为 4.8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到期。
10.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33 天,预期年收
益率为 5.1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到期。
11.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0 天,预期年收益
率为 5.0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到期。
12.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91 天,预期年收
益率为 5.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到期。
13.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1 天,预期年收益
率为 5.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到期。
14.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 6,1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33 天,预期年收益
率为 4.2%。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到期。
15.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3 个月,
预期年收益率为 3.9%。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到期。
16.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4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0 天,预
期年收益率为 4.2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到期。
17.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 20,1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0 天,预期年收益
率为 3.9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到期。
18.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 9,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1 天,预期年收益率
为 3.90%。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到期。
19.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
限 180 天,预期年收益率为 3.95%。
20. 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3 个月,
预期年收益率为 3.7%。该理财产品已于 12 月 23 日到期。
21.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1 天,预期年收
益率为 3.95%。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号到期。
22.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98 天,预
期年收益率为 3.7%。
23.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期限 181 天,预期年收益率为 3.65%。
24.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7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 92 天,预期年
收益率为 3.7 %。
25.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
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
限 91 天,预期年收益率为 3.5%。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1 月 30 日、1 月 31 日、2 月 12 日、2 月 13 日、2 月 14 日、3 月 11 日、
3 月 21 日、4 月 25 日、5 月 4 日、6 月 5 日、6 月 18 日、7 月 14 日、8 月 5 日、
8 月 7 日、8 月 13 日、9 月 23 日、10 月 30 日、11 月 6 日、11 月 13 日、12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5-003、004、005、
006、009、010、011、012、014、023、024、027、035、044、047、049、050、
060、063、064、067、071)。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5-059)。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期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