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90 号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翔药业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海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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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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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78,553,615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8.02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629,999,992.3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9,159,999.7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00,839,992.55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7,804,213.9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93,035,778.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
24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72,074,826.75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4,355.13 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696,649.35 元,
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2,623.74 元,2015 年度收到的
投资收益 1,262,328.76 元,由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将余额转入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9,170.72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59,771,476.1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 486,978.87 元,累计收到的投资收益 1,262,328.76 元,由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将余额 9,170.72 元转入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5,004,439.3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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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
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和台州前进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
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11129200049257 47,229.70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00001040021908 4,957,209.68 [注 1]
限公司台州分行 19900001040021908-1 30,000,000.00 定期存款[注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167508346 已销户 [注 2]
司台州市分行
合 计 35,004,439.38
[注1]:均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注2]: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销户前余额9,170.72元转入台州前进公司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开立的账号为398758334811的基本存款户,台州前进公司
已于2016年1月19日将募集资金9,170.72元归还台州前进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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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9900001040021908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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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303.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69.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977.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偿还银行借款
否 43,000.00 39,303.58 39,303.48 100.00 否
并补充流动资金
2. 台州前进公司
环保型活性艳蓝
否 14,000.00 14,000.00 7,682.98 10,618.27 75.84 未投产 否
KN-R 商品染料技
改项目二期工程
3. 台州前进公司
环保型活性艳蓝
否 6,000.00 6,000.00 1,086.69 6,055.40 100.92 2015 年 1 月 9,905.81 是 否
KN-R 相关配套产
品升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63,000.00 59,303.58 8,769.67 55,977.15 94.39 9,905.81
小计
合 计 - 63,000.00 59,303.58 8,769.67 55,977.15 - - 9,905.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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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 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注]
资金的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726.0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银行
本期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账号为 370167508346 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前余额
9,170.72 元转入台州前进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398758334811 的基本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户,台州前进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将募集资金 9,170.72 元归还台州前进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9900001040021908 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2015 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自有银行承兑汇票等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274.2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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