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1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志强先生持有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24,884,13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8.78%。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黄志强先生将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 600 万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12%),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28 元/股。
近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志强先生
的通知,黄志强先生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黄志强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公告日,黄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4,884,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8%。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黄志强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价格:减持数量不超过 60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1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
份做同等处理),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28 元/股。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黄志强先生在认购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其参与认
购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6,224,719 股自本次
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志强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黄志强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在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黄志强先生严格遵守前述规定实施减持
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后续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黄志强先生的《买卖公司股票计划表》。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